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开发商囤地出新招:鼓动拆迁户不搬走拖延开发
发布时间:2010-08-31
作者:admin

据央视报道,记者调查发现,开发商囤地的方式有:采用人为切割地块开发、转手倒卖炒地皮、借口周边居民反对或拆迁难等手段达到囤地的目的。

  有的甚至不惜鼓动拆迁户拖延开发。

  中国社科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表示:以前拆迁的过程当中是拆迁户与开发商之间有尖锐的冲突,但是现在新的情况出现了,就是开发商暗地里鼓励这些钉子户不要搬走。

  没想到开发商为了囤地,竟然打起了拆迁户的主意,比如暗地里鼓励这些钉子户不要搬走。在公共视野里,开发商和拆迁户水火不容,没想到在共同利益面前,两者还能握手言欢,这就应了一句名言,“没有永恒的朋友,也没有永恒的敌人,只有永恒的利益。”当然,在小恩小惠面前,拆迁户也许扮演的只是被利用的角色。

  钻政府规划的空子、人为切割地块开发、撺掇拆迁户拖延不走……开发商为了囤地可谓挖空心思,想尽一切办法。之所以这样做,说白了就是为了牟利。报道中披露了这样一个案例:广州一家开发商将某地块囤积7年,仅在地价上就赚了8个多亿,7年赚得389倍。如此暴利,实在令人瞠目结舌。有句话说得一针见血:“资本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,它就会铤而走险,如果有百分之百的利润,它就敢践踏人间一切法律,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,它就敢犯下任何罪行,甚至冒着被绞死的危险。”389倍的暴利面前,难怪开发商敢于铆劲囤地。

  除了利益驱动,开发商之所以敢于囤地,还与违法成本过低有关。即以广州为例,当地已经处罚了33宗闲置土地,总共收取土地闲置费3325万元,平均每宗只有100万元,与开发商晒地后增加的利润相比,违规成本明显偏低。

  是谁导演了囤地违规成本过低的荒诞剧?众所周知,按照国家相关规定,开发商拿地之后,超过合同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一年,而未动工开发的,可征收土地出让金20%以下的土地闲置费;闲置两年以上不开发的土地,政府可无偿收回该土地的使用权。如果这一规定得到切实落实,开发商就不可能再敢囤地,原因很简单,尽管囤地能带来暴利,但无论利润多高,如果连地块都被没收了,所谓地块是皮、利润是毛,皮之不存,毛将焉附?

  相关部门为何不执行中央规定,该罚的罚、该收回的收?原来开发商和权力有勾连。在一些地方,开发商囤地竟然得到了官员支持。原来,大开发商是地方政府招商引资的对象,因此众人开发商闲置地块,即便执法,也是罚酒三杯,力度偏软。这其中不排除腐败、灰色利益的存在。

  开发商为了囤地怪招百出,但“狐狸再狡猾也斗不过好猎手”,只要政府秉公执法、精准打击,开发商伎俩再多也是枉然。关键是,地方政府愿意不愿意出手。


时间:2010-8-31 8:57:08  来源:人民网  作者:admin  编辑:韦玄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