南宁成功申报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
发布时间:2010-09-01
8月31日,记者从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获悉,南宁市已成功申报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,获“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”殊荣。按照国家规定,南宁市入选后将获中央财政专项补贴8000万元,用于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工程项目建设及标准制定、能效检测等方面。
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最新数据显示,目前南宁市地源热泵建筑应用面积已达312万平方米,太阳能建筑应用面积超过160万平方米。在全国可再生能源应用示范城市申报中,南宁与200个申请示范的城市进行激烈角逐,最终与其他17个城市同获“全国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”称号。
今明两年,南宁市将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%设计标准,鼓励建筑工程进行建筑节能65%设计标准的试点示范应用。对没有进行节能专项验收的工程不予竣工验收备案;对不执行标准的各责任主体,给予资质或资格的降级、取消、公开曝光、限制进入市场、罚款和不予核准售房等处罚。同时,在关键技术领域的研发和推广上,南宁市也将敞开“钱袋子”,加大地方资金配套力度。鼓励支持项目示范的同时,结合建筑领域节能减排,积极打造南宁市可再生能源高新产业园区。